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通信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
时间:2021-02-07
点击:次
深证上〔2021〕20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通信、网络安全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通信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网络安全相关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通信相关业务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网络安全相关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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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108_584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