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2019年年报审计监管要求
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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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至5日,深圳证监局联合深交所举办“深圳辖区2019年度会计师培训班”,来自3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237位分所负责人、质控负责人以及签字合伙人等参加了本次培训。
“目前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薄弱、团队承包制导致事务所难以实施有效管控、业务合伙人对项目质量把控不严、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才短缺等方面的问题。”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辖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行业沟通交流,优化中介执业生态。
为此,在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即将开展之际,深圳证监局向辖区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提出七点监管要求:
一是加强分所管理,提升执业质量控制水平,建立防控执业风险、保证审计质量的体制机制;
二是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强化承接环节对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做好前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工作;
三是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将职业怀疑态度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执业中要突出对业务真实性和商业实质的判断,不能流于形式;
四是深化对IT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加大IT审计力度,确保被审单位与财务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是重视函证、监盘、分析程序等基础审计程序,加强对审计人员培训,完善基础审计程序的操作指引和质量控制复核要求;
六是强化与上市公司治理层关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
七是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恰当使用强调事项、其他事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等重要信息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