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注协转发《中国会计报》:以互联网思维提升银行函证审计工作
在“互联网+”时代,银行函证的信息化,即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效率和效果是必然趋势。因此,银行函证的制度设计应与信息技术的运用高度结合。
近日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银行函证难题进行了制度重构,并对其信息化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以互联网思维改进审计中银行函证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不但是银行、企业自身内部控制的需要,更将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效果。
注册会计师审计面临函证难题
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核心程序之一。银行回函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识别财务报表错误与舞弊行为至关重要。同时,银行函证回函工作也是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在组成部分,对于金融机构健全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承担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银行函证的重要性,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银行函证和回函工作予以规范和指导。
然而,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石文先介绍,在实务中,“函证难、难函证”仍是不争的事实。
银行函证是审计人员验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银行发函询证的重要程序。目前,银行函证与回函的基本流程是,首先,注册会计师填制询证函,经客户盖章后,通过邮寄和跟函方式提交给银行;然后,由银行工作人员对询证函列示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核对;最后,经银行签字盖章后,直接将核对结果回复给注册会计师。
“从上面的流程可以看出,现行流程主要是以手工处理方式为基础,围绕纸质单据的流转、处理和控制来展开的。”石文先说,这个过程涉及到客户、银行和注册会计师三个利益关系人,各利益关系人基于自身利益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往往使得银行函证存在独立性、审计效率、函证效果、函证成本等方面的问题。
对此,石文先认为,破解银行函证困境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即重构银行函证的相关制度和实现银行函证的信息化。从这个意义上讲,通知对于破解银行函证的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永宏也指出,实际工作中银行函证的回函效率和质量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回函格式不统一、回函不及时、回函率低等。同时,随着各行业的创新发展,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往来形式多种多样,原来的银行询证函格式已经无法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因此,《通知》要求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改进银行函证和回函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回函质量。
搭建审计师与银行间的“桥梁”
对于如何实现银行函证的信息化,业内专家也从技术层面提出了建议。
通知明确,鼓励各银行建立银行函证的集中处理机制,如全国性或区域性银行函证处理中心。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金融机构服务部合伙人姜昆介绍,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绝大多数银行都不再回复纸质的询证函,而是通过独立的函证中心,利用加密技术和数码验证等方式进行回函。这种方式在高效、安全的同时,也降低了成本。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信息平台的电子化已达到较高程度。
银行可以在现有的信息平台上进行延伸开发,尝试建立电子化的函证中心,集中处理和收发函证,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校验和存档。这样,银行在享受高科技便利的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回函成本。”姜昆说。
陈永宏认为,除了建立统一的函证处理中心,还可以开发共建银行、企业、注册会计师三方共享平台,以取代传统的“繁、慢、差、费”纸质媒介、人工传递的作业模式。
银行统一设立函证处理中心,就是在银行总行设立集中统一的函证处理中心,专责处理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第三方所要求的银行询证函。三方共享平台,是指借助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利用互联网平台集中管理的优势,形成电子函证,建立起网上三方共享平台,将传统的人工、线下作业方式“移植”到线上作业。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振认为,通知借鉴国外发达市场经济体的成熟经验,通过鼓励银行建立统一的银行函证中心,为解决银行函证的上述问题指明了方向,也将从源头上解决银行函证的效率和效力问题。
“建立银行函证中心,不仅能够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效率,还能够提高银行回函的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徐振说。
可以预见,函证处理中心与三方共享平台将成为注册会计师与银行间的“桥梁”。
另外,石文先在目前银行函证流程基础上提出了建议。银行工作人员在核查询证函各项信息时,往往需要登录不同的应用系统,费时费力,且容易造成遗漏或差错。
“我们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现行手工处理流程。建议整合银行业务系统,对银行查询环节进行优化。如搭建数据共享平台,银行工作人员仅登录平台就可方便地查询客户所有信息,既提高银行回函的效率和信息质量,也有利于银行数据共享、数据分析和决策。”石文先说,通知鼓励各银行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拓展,使针对同一客户的所有信息能够集中显示,同时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授权管理。
可以说,这一方案是目前较为可行的银行函证信息化方案,比较适合我国各银行的现实情况,也与注册会计师传统的函证方式相适应。
配套措施要跟上
实现银行函证的信息化除了需要统一认识和高度重视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相应的配套措施。
石文先认为,银行函证信息化应具备的前提条件和配套措施至少包括两点。一是强化信息系统安全措施。二是定期对银行函证和回函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和控制审计。
对于银行函证处理中心的建立,徐振建议,可以从建立区域性银行函证中心入手,逐步总结经验,完善流程,最后达到建立全国性银行函证处理中心的目标。
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推进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国外在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函证效率、降低函证风险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成熟的案例。
因此,提高银行函证效率还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我们应借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大型银行的解决方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函证工作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函证处理中心,创建银行、企业、注册会计师银行函证三方共享平台。这既是对传统函证工作的创新,也为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传统工作领域内突破和创新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陈永宏说。
此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志伟指出,通知的发布对于规范银行函证程序、建立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注册会计师审计仅仅是企业会计信息链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除注册会计师审计外,还要政府行政监管部门、金融系统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努力,营造高效率、可信赖的社会诚信系统,为培育法制化市场机制奠定基础。”范志伟说。